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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品牌连锁店的进口奶粉也这么不靠谱,刚打开的奶粉一股怪味。”昨天,市民江女士向新安晚报投诉,她5月份在桐城路上一家大型婴儿用品店买了8盒进口奶粉(另送了8盒),没想到打开第十盒的时候,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她随即找到商家理论,可让她不解的是,商家要她必须签一份商品无质量问题的承诺书才同意退款赔偿。
新开封的奶粉味道刺鼻
江女士介绍,宝宝出生后一直喝的都是德国某品牌原装进口奶粉,5月27日她经过桐城路亲子家园婴儿用品店时,正好这个牌子的奶粉在做买一送一的促销活动,她就买了8盒,加上送的8盒一共16盒。“打开第十盒的时候,突然闻到里面的奶粉味道刺鼻。”江女士说,她检查了奶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发现奶粉保质期截至2012年11月3日,并未过期。
为了弄个清楚,江女士找到该婴儿用品店客服部的戚经理。“她一开始说这个牌子的奶味本身就重,后来又说可能是运输过程中漏气变质所致。”江女士告诉记者,商家同意退还8盒奶粉钱,并补偿5盒另一个牌子的进口奶粉。然而,前提是她必须要签下一份承诺书,承诺书内容是“退掉的奶粉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江女士对此不能接受。
商家此举并不违反规定
记者随后联系了该婴儿用品店的客服部负责人戚经理,对于此事,戚经理表示,“我们这么做是考虑到产品确实给顾客造成困扰,并不是因为产品质量有问题。”戚经理强调,他们可以提供门店所售商品的质检报告,如果对方仍然不接受,他们愿意配合顾客走法律途径。
对此,记者咨询了金亚泰律师事务所的苏律师,他表示商家要求签订承诺书才答应赔偿是一种双方协议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如果江女士确实能证实商品有质量问题,商家应该按照规定对顾客进行双倍赔偿。(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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