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28岁的男青年苏某钻银行的空子,利用他人身份证接连办理11张借记卡,企图进一步犯罪,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自己却进了班房。
7月12日,南京栖霞公安分局尧化门派出所接到辖区内某银行报警,称一名嫌疑人利用他人身份证已经办理了多张银行卡,形忌疑。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苏某控制住,让民警吃惊的是,他身上竟然放了4张身份证,全是真实的,并在短短两天时间,竟然办了11张借记卡。苏某自称,他是福建泉州人,7月初,来到南京找工作意外地碰到一名老乡张某,张某对他很热情。“得知我在找工作,他说现在工作不好找,一天打工就赚几十元,不如跟他干,他给我一些身份证,让我用他给的身份证去办银行卡,每办好一张,他给我20元。”苏某说,他以为这样挣钱很容易,就干了。
苏某原本以为拿别人身份证去办理银行卡会遭到银行的认真审查而碰壁,可结果是“畅通无阻”。他前往的几家银行,工作人员见他拿着别人的身份证办卡,并未过多地审查,走马观花地看了一下材料后,就让他办了。
在7月12日苏某被抓当天,民警发现他先后在三家银行办理了11张借记卡,若不是某银行工作人员发现苏某办卡数量实在太多而起了疑心,苏某还在继续办卡。根据苏某的供述,民警对他口中的“张某”进行了调查,但截至发稿,并未发现这个“张某”的踪迹,也不排除苏某捏造出一个“张某”。民警对苏某再次进行审查,他的解释漏洞百出,极有可能在说谎,而他办卡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日后实施其他犯罪。目前,苏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已被栖霞警方刑事拘留。
■警官点评
银行应该把好审核关
民警表示该案给我们带来两点警示: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中包含了私人信息,每个人应当妥善保管,不要随意借人。而作为银行方面,在办理相关金融卡时,务必要加强身份审核,此案中的苏某在办卡中,只有一家银行工作人员简单询问了一句“为什么要办这么多银行卡”苏某只是回答了“存钱方便”,就轻易蒙混过关。警方也希望银行能够加强对银行卡办理及现金流转环节的审核,最大限度堵塞漏洞。通讯员 栖文轩 扬子晚报记者 任国勇
来源:扬子晚报编辑: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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