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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讯(记者 朱长河 通讯员 张建国)“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中,龙岗区法院受理的首宗非法屠宰生猪罪案近日作出判决。被告人何天坤私宰生猪,销售收入297万余元,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2月起,何天坤与他人合租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与白坭坑交界处一块空地,未办理任何手续,从惠州等地生猪批发市场收购生猪,运回此处非法屠宰销售,案值达297.86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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