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王三华
公然买卖假货,张贴虚假广告,居然还要和顾客“谈法律”,这种场景未免搞笑。既然打出了“假一赔十”的牌子,就是对顾客做出了承诺,也是对自己商品的一种宣传,相关法律条文里规定得明白,怎么可以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呢?
明明打着“假一罚十”的广告招牌,却销售假冒产品。报载,高密一消费者遭遇此情况,在向相关部门投诉后,商家却不认账,更不愿给出十倍赔偿。
诚信是我们这个社会最重要的品德和品质,做人要讲诚信,做事也要讲诚信。在商业领域,商家更是将诚信看的比命还重要,说到就要做到,所谓“一诺千金”,指的就是这个意思。
当今社会,受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人的价值观念开始发生变化,“诚信”在这些人心目中的地位开始动摇,甚至为了某些利益,而将诚信置之度外。“诚信”已经不再是这些人的经营理念,而是变成了一种廉价的宣传手段。
报道中这位店主无疑也是一位“高手”。自己店里的商品质量如何,有没有假货次货,自己心里应该是最清楚的。在买卖商品的过程中,商品质量不高的情况不是没有,至于出现山寨货更是平常,对大部分老百姓来说,这都不算什么事。问题是,你明明知道自己的商品是什么情况,居然还敢贴出“假一罚十”的招牌,这种“胆气”还不是一般商家能有的。及至商品出了问题,顾客找回来的时候,店主居然还能脸不红心不跳地辩解,称“假一罚十”只是一种噱头而已,没有法律依据,拒不执行。
公然买卖假货,张贴虚假广告,居然还在这里和顾客谈法律,这种场景未免搞笑。既然打出了“假一赔十”的牌子,就是对顾客做出了承诺,也是对自己商品的一种宣传,就有一种合同契约关系在里面,相关法律条文里规定的明白,怎么可以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呢?退一万步讲,就算这种虚假广告不违法,消协也不管。但是你搞出了这么一档子事,把自己的诚信践踏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以后谁还相信你?就算你的商品质量再好,谁还来买你的商品呢?
正因为我们的社会缺乏诚信,我们才更需要诚信,而应该打击一切缺乏诚信的行为。对于张贴虚假广告不实宣传的商家,事实确定就应该严肃处理;那些依然缺乏诚信经营的商家们,也应该自省一下,否则,就等着关门倒闭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