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昆明市市民文明公约》征求民意,将构建“四热爱三关爱一精神”
昆明干部精神拟纳入文明公约
“刚毅执着,勇于担当,追求不凡,崇尚实干。”重新制定并将于8月下旬颁布的《昆明市市民文明公约》拟将昆明干部精神纳入其中。目前,市文明办正广泛发动市民参与讨论,广求民意,广集民智,力求把公约修改成体现全民意志、共同遵守的新规则。
与2008年颁布实施的“十不公约”相比,新《昆明市市民文明公约》征求意见稿中没有了强制口吻和禁止性规范,而是多了人文关怀和爱的传递。根据中央文明办今年6月颁布的《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2012版)》规定, “三关爱”志愿服务将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职业规范和学生守则之中。近期,市文明办召集有关专家和群众代表重新制定了新版的《昆明市市民公约(征求意见稿)》。新公约在“大爱昆明”的框架内,除将志愿服务纳入其中,还将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些基本要求、昆明干部精神收入其中,构成“四热爱三关爱一精神”的格局,旨在通过新公约的讨论学习,把“爱我昆明、美在春城”主题实践活动变为市民自我发现、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过程,变成增强幸福感、归属感、自豪感和安全感的自觉过程,激励全体市民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建设美好幸福新昆明。
杜仲莹(昆明日报)
链接
《昆明市市民文明公约》(2012版)
(征求意见稿)
1.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爱我昆明,美在春城。
2.热爱劳动,爱岗敬业,创新创业,勤劳致富。
3.热爱科学,尊重规律,勤学敏思,尊师重教。
4.热爱生活,健康向上,家庭和睦,邻里友善。
5.关爱他人,扶贫济困,明礼诚信,乐善好施。
6.关爱社会,和谐有序,讲究卫生,爱护公物。
7.关爱自然,珍惜资源,爱护环境,美化家园。
8.刚毅执着,勇于担当,追求不凡,崇尚实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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