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
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央统一部署,从2011年第四季度至今年7月初,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集中进行了换届。全国精简市委常委111职、副书记16职,县委常委886职、副书记168职。市、县、乡党政正职和关键岗位干部基本实现交流任职。
本次换届,选出新一届省区市党委常委404人,平均年龄54岁,50岁以下105人;女干部37人,少数民族干部50人;大学以上学历398人,其中研究生290人。新提名省区市党委常委中,担任过市县党政正职的占63%,具有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任职经历的占42.5%,从基层成长起来的占61.6%。适当提高省区市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由上次换届的平均11.3%提高到11.9%。通过换届,新一届省区市党委班子中充实了一批熟悉党务、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干部。
选举产生新一届市级党委常委4384人、县级党委常委30028人、乡镇党委委员275205人。新一届市、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分别占51.7%、66.1%;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的分别占90.0%、90.6%。市党政正职具有下一级党政正职经历的占66.8%,县委书记具有县级领导班子或乡镇领导工作经历的占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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