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辰溪站7月31日讯(通讯员 熊开武)7月28日,湖南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城二园台人行道悬挂横幅、设立宣传台、发放资料,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一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五号主席令公布,自2011年7月1日实施,至今已有一年。
《社会保险法》共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大社会保险,保障了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基本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辰溪县自实施《社会保险法》以来,共有 33万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企业社保1.5万人,机关社保1.2万人,城乡居民社保30万人),6.3 万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2.8万人参加了生育保险,3.4万人参加了工伤保险,1.4万人参加了失业保险。全县80%以上的公民基本人人参加了1至3种社会保险,做到了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伤有所助,生育有所补,失业有所济,充分享受到了社会发展的成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作为负责管理社会保险业务的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目前已成立了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以及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局和就业服务管理局共六个单位对五大社会保险进行管理服务,主要业务是对各项社会保险金进行征缴和发放。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参保单位、人员的积极缴纳,以及上级社保机构的大力支持,全县社会保险工作平稳进行,各项保险金基本做到及时足额支付、发放,并略有结余。
[稿源:红网]
[作者:熊开武]
[编辑:杨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