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拉尔区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首要任务,倾力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政策体系,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
奖励帮扶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自2008年起,海区建立了城市贫困计划生育夫妇年老奖励补助制度。实施五年来,奖励补助金的标准从最初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现在每人每月80元。城市年老奖励补助对象为享受城市低保的、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58周岁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奖励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直至不再享受低保或在享受低保期间亡故,奖励补助金按季度现金发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目前,全区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2.4万元,81户贫困计生家庭率先受益。
关怀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海区自2004年起对独生子女因公、因病致残、意外伤残及死亡的家庭,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由区政府一次性发给相当于当地上年度年人均纯收入一至三倍的补助金。今年海区共有19个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的家庭申请了补助金,共发放补助资金272058元。 积极落实国家“三项制度”。今年,国家“三项制度”将惠泽海区325户计生家庭,涉及奖励扶助资金已达到455100元。(记者 李佳励 通讯员 万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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