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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期由于部分楼盘无法兑现在楼盘销售中承诺的学区房问题引起广大住户强烈不满。为此市房地产管理局召集相关开发企业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开发企业切实保障住户利益。
以学区房名义进行商品房促销已经成为很多开发企业的宣传常用语,购房者因为无法从正确的渠道获知相关信息造成了日后纠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对就商品房开发规范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的具体规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基于此,市房产局在会议上要求一是加强中介机构的约束和管理;二是加强楼盘销售的规范化建设;三是根据当前形势,加强预售前置规范的管理;四是清理整顿各开发企业不切实际的宣传广告。房地产管理部门还要求涉及到的开发企业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否则将进行严肃处理。(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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