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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银行高管无业男诈骗293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31日10:02  北方新报 微博

  中年男子石某某没有稳定职业和收入,却一直将自己定位成能干出一番大事业、挣到大把大把金钱的高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石某某将自己包装成呼市某银行的高管。在短短不到3个月的时间,诈骗近300万元。7月29日,记者从呼市新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了解到,石某某已经被依法批准逮捕。

  2011年9月15日,乌某某到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公安局报案,称诈骗其43万元的石某某出现在乌审旗。随后,乌某某提供给警方石某某给乌某某的银行交易凭证。

  据乌某某介绍,2011年6月,他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为呼市某银行高管的石某某。当时,乌某某正四处贷款,便主动与石某某接近。在此后的几次交往之中,出手阔绰、谈吐不凡的石某某最终得到了乌某某的信任。乌某某便提出通过石某某向其工作的银行贷款的要求。谁料,石某某一口便答应会帮助乌某某想想办法。

  2011年6月18日,乌某某将自己账户内的43万元作为“好处费”转到了石某某的银行账户内。石某某承诺会在一个月之内,从自己工作的银行内贷款400万元给乌某某,并写下了字据交给乌某某。

  此后,乌某某一直苦苦等待,却迟迟没有等到石某某的好消息。直到两个多月后,乌某某得知,石某某自称的银行根本没有叫石某某的高管。乌某某立即到处寻找石某某,报案当日,在乌审旗发现了石某某的行踪。

  在接到这起报案后,乌审旗警方经过初步了解后,立即对这起案件展开立案调查,同时对犯罪嫌疑人石某某实施抓捕。2011年12月29日,石某某被移交至呼市新城区经侦大队民警调查审理。

  在案件的进一步调查过程中,新城区经侦大队民警经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石某某除了诈骗受害人乌某某43万元之外,还在2011年6月26日、7月7日以帮人购买抵押住宅、办理巨额贷款之名,诈骗一对夫妇130万元;2011年8月和9月分别冒充银行高管,以给人办理贷款为由,收取另外两名受害人好处费120万元。在多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石某某共诈骗人民币293万元。

  2012年7月29日,记者从呼市新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了解到,警方通过掌握的证人证言、银行交易记录单、现金收据等证据已经落实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293万元。

  目前,警方已将这起案件移送起诉到法院。记者 张俊敏 通讯员 班布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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