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上半年,全区共支出城乡低保补助资金2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5%,是近年来资金总量和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
今年1月开始低保提标,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385元,比上年末提高58元;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年人均2583元,比上年末提高552元(月人均提高46元),超额完成了自治区“十件实事”中城市低保月人均提高39元和农村牧区低保月人均提高20元的目标任务。同时,为继续改善城镇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三无”人员生活条件,自治区本级今年共安排补助资金4501万元,6月底已全部下拨到位。记者史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