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区相继发生了低温冷冻、雪灾、沙尘暴、火灾、干旱、风雹、洪涝等多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4亿元。其中,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等地受灾严重。
据了解,上半年受灾人口达32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3.7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160千公顷,死亡大小牲畜10.8万头(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4亿元。灾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做好救灾工作,并安排主席预备金2000万元,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
我区先后启动五次救灾应急响应,并协调启动国家四级响应一次。下拨救灾资金4800万元和一批救灾物资,帮助受灾地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有效救助受灾群众65万人。
目前,各地灾情趋于稳定,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救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记者 史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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