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西泠桥边游玩,天津女游客被铁环击中右眼
一趟开心之旅,竟要承受失明之痛
肇事铁环是一位77岁的老大爷用来钩西湖莲蓬的
□本报记者 黄轶涵
也就是走了几步路的工夫,天津人刘阿姨,从光明一下子跌到了黑暗。
7月26日早上,刘阿姨和爱人付先生,在西湖边游玩,右眼被一只飞过来的铁环砸中,伤势非常严重,很有可能会失明。
这只从天而降的铁环,是一位杭州老伯,用来勾钓西湖莲蓬的。
原本是一趟开开心心的旅行,没想到却要承受失明之痛。躺在病床上的刘阿姨,回想起几天前的遭遇,情绪激动:“我欢天喜地从天津来杭州,怎么就要瞎了一只眼回天津呢?”
西泠桥上飞来的铁环
昨天早上,刘阿姨从浙江医院,转到了浙医一院城站分院,住进了眼科病房。
下午,我们去医院看望阿姨。刘阿姨一见到记者,就忍不住大哭起来:“我跟老伴在杭州,人生地不熟,你们可得帮帮我们。我不能瞎着眼睛回天津去啊!”
刘阿姨哭个不停,付先生还算冷静,回忆了整个事情的经过——
7月26日早上5点多,天气还挺凉快,我和老伴就走路,从武林门的宾馆出发,逛到了西湖边。
走到西泠桥,老伴说荷花好看,在天津都看不着,我们就停下来,多看了一会儿。
这时候,来了一群晨练的阿姨,年纪跟我们相仿,她们在西湖边跳起了舞。老伴一高兴,就跟着一起跳了起来,还让我给她拍照留念。
听付先生说到照片,刘阿姨从枕头下拿出来一张照片:背景是西湖,有几个阿姨在跳舞,刘阿姨站在最前面,挥舞着双臂,脸上的笑容,就像西湖里的荷花,很灿烂。
“拍完照片,没过几分钟,就出事了。”刘阿姨又哭了起来。付先生拿出纸巾,给老伴擦了擦眼泪,继续往下说——
跳完舞,拍完照,我们继续往西泠桥上走。可刚走几步,老伴突然“哇”的一声惨叫,就蹲了下来,用手死死地捂住右眼,嘴里大叫着:“我看不见了,我什么都看不见了……”
我赶紧俯下身去扶老伴。看到老伴的脚边,有个铁环,上面系着根细绳子。老伴的眼睛,应该就是被这个铁环砸中的。
我赶紧用脚踩住铁环,顺着绳子找过去。是一个70多岁的老伯,手里握着根竹竿,竿子上绑着一根2米多长的绳子,绳子上系的,就是砸伤我老伴的铁环。
我就纳闷了,老伯手上这根竿子,有点像自制的鱼竿,但又没有鱼钩,只是系了个铁环,到底是干什么用的?
我看老伴伤得不轻,也没多问,但又不知道该找谁讨个说法,我只能拉住老伯不放,然后打了110报警。
铁环是用来钩莲蓬的
昨天下午,我们也找到了那位70多岁的老伯,了解了情况。
老伯姓黄,今年77岁,是杭州本地人。说起铁环伤人这件事,黄老伯也是一肚子的懊悔——
每天早上5点多,我都要到西湖边去买莲蓬。有几次去晚了,没买到,就听有人说起,西湖荷花塘离岸边近,自己用铁丝拗个环,吊上绳子,用竹竿甩甩过去,随便钩钩,就能钩到莲蓬了。
我听听蛮好玩的,就在家里,用铁丝做了个铁环,直径有汤碗这么大,系上绳子,绑在一根竹竿上。
7月26日,是我第一次去西湖边用铁环钩莲蓬。我站在西泠桥边,甩了好几次,都没钩到。
后来轻轻一抛,铁环居然把莲蓬套牢了。我想,把铁环拉回来的力气,一定要大,速度一定要快,这样才能把莲蓬钩出来。
我就像人家钓鱼一样,这么使劲一拉竹竿,也不知道有没有把莲蓬钩出来,但是铁环是被我狠狠地甩到身后去了。
没想到,就是这甩出去的铁环,砸到了人家的眼睛。
黄老伯也是个老实人,他说自己这么大把年纪了,做错事不会逃的。他已经垫付了4000多元医药费,昨天还叫儿子开车去浙江医院,把刘阿姨接到了浙医一院。
只是,黄老伯实在是肉痛赔出去的医药费。“这些钱,能买好几卡车的莲蓬了,真当是得不偿失啊!”黄老伯后悔煞的。
他们第二次来西湖,第一次是度蜜月
躺在病床上的刘阿姨,双眼都是肿的。右眼肿,是因为淤青;而左眼,是哭肿的。
刘阿姨说,这是她第二次来杭州西湖。第一次,还是30多年来,跟老伴来西湖度蜜月。
付先生在天津文联工作,这次来杭州,是来余杭文联出差的。退休在家的刘阿姨,想着这么多年没去西湖看看了,就一块儿跟着来了。
夫妻俩7月25日到的杭州,原本打算7月26日就回天津的。去西湖景区,也没有安排具体的行程,就想趁着早上天凉快,去西湖边随便走走看看。没想到,这一走,却遭到了飞来横祸。
付先生说,刘阿姨现在的状况,根本回不了天津,只能在杭州接受治疗。而黄老伯一再强调自己家里条件不好,两次交住院押金,5000元他都只拿出了3000元,接下来的医药费该怎么解决,付先生心里也没底。
付先生觉得,就算没有发生这起意外,有人在西湖边钩莲蓬,也是一种影响西湖形象的不文明行为。
眼睛很有可能会失明
本来,昨天早上刘阿姨要在浙江医院接受手术的,但是因为眼压实在太高了,只能转到浙医一院。
医生说,刘阿姨的眼角膜仍然有水肿,眼压也比较高,眼睛里还有很多积血。再加上晶体也脱位了,晶体已经从原来的位置,脱落到了玻璃体里,情况并不乐观,恢复视力的可能性很小。
昨天下午,我们也请教了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的沈永强律师。沈律师说,这起事故,责任方就是黄老伯,刘阿姨是没有任何过错。而黄老伯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他个人要承担起这个责任。
不仅是刘阿姨住院治疗期间的医药费、护理费、伙食费等,就连付先生在杭州,因为要照顾刘阿姨所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餐饮费等费用,也要由黄老伯来承担。
如果黄老伯拒绝支付相关费用,那刘阿姨可以去法院起诉,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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