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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执法办案是检察工作的中心,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要通过执法办案得以体现和落实。如何执法、以什么方式执法,不仅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公信力,而且在一定意义上也影响着公平正义的实现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检察长座谈会精神,确保修改后刑诉法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各级检察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切实以执法办案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必须辩证把握两者的关系。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两者都涉及执法观,但侧重点不同。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体现执法的核心价值和本质要求,忠于法律严格执法、不枉不纵公正执法、清清白白廉洁执法,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强调的是执法的行为方法和基本准则。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必须通过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来保证和实现;如果执法非理性、不文明、不规范甚至是粗暴执法,就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严格公正廉洁执法。
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必须深入理解刑诉法修改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刑诉法修改的相关内容。刑诉法的每一次修改,不仅对严格公正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对文明规范执法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这次刑诉法修改,明确了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诉讼,建立了讯问录音录像制度,规定传唤、拘传中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阻碍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等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控告等,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与此同时,还应看到,当前我国正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执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执法的复杂性、敏感性日益增强。因此,各级检察机关必须深刻把握刑诉法修改的精神实质,真正熟悉刑诉法作出的最新规定,在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的同时,更加注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必须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当务之急是要抓紧清理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启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修改工作。各级检察机关也要抓紧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同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认真分析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成为“顽症”的根源,下决心、下大气力对执法办案各环节的程序进行更为严格的规范,坚决纠正一切违反刑诉法的行为。尤其是要按照刑诉法的新规定,正确理解和适用强制措施、侦查措施,坚持“必要性和最低限度”等原则,依法正确行使职权,切实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待人,以规范执法促进公正执法,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离开严格公正廉洁谈执法,执法就失去了根本;离开理性平和文明规范谈执法,执法就失去了生命。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各级检察机关既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又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切实体会到法治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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