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月,工作岗位温度超33℃(含33℃)
本报讯 (记者黄江洁)昨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出通知称,为保障东莞市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从6月起至10月,工作岗位温度超过33℃(含33℃)的,施工单位需向建筑工人支付每天6.9元的高温津贴。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加强定额人工动态单价管理的通知》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为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建筑施工单位应先行向建筑工人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的发放期间为每年6月至10月,在此期间,当建筑工人的工作岗位温度超过33℃以上(含33℃)的,施工单位应按每人每天6.90元的标准,先行向建筑工人支付高温津贴。
同时,高温天气出现后,施工单位须把施工人数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共同签证,核定每天施工的实际人数,工程结算按所签证的总人数计算高温津贴总额,作独立费列入工程总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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