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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祖喜
没有取得行医资格,私自开设诊所,行医时致人死亡。7月27日,浙江省浦江县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将李洪兵提起公诉。
“80后”李洪兵以前读过卫校,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自以为医术不错,6年前私开诊所,非法行医。2012年6月3日,16岁女孩彭某因为全身瘙痒到李洪兵开设的诊所看病,李洪兵给其注射了两种退烧药。约过了四五分钟,彭某的脸色有点苍白,并吐了一点东西出来,李洪兵就把配制好的点滴给其挂上,刚挂上去1分钟左右,彭某讲心里难受,李洪兵又用肾上腺素给她打了一针,打完肾上腺素彭某就马上晕过去了。李洪兵立即拨打了120,经浦江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彭某死亡。
经鉴定,李洪兵给彭某注射退热针剂,同时使用两种退热药,不符合医疗和用药基本原则,增加了药物的毒性和不良反应,与彭某的死亡后果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应承担主要责任。
(何祖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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