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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俊杰
假释出狱后仍“旧病”未除,为筹措外出打工的路费,再次盗窃耕牛,又一次将自己送入监狱。经云南省威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李友民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加上其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元,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1996年8月,李友民因犯强奸罪、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服刑期间经六次减刑后被假释。2010年7月13日,仍在假释考验期内的李友民途经威信县旧城镇龚某家时,见四周无人,便将龚某拴在牛栏内的一头耕牛盗走。次日,李友民将所盗耕牛欲行变卖以换取外出打工的路费时,被龚某发现并报案。经鉴定,该牛价值4000元。
(杨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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