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严建广 通讯员何达明)昨日,记者从江门市残联获悉,日前,市政府印发了《江门市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将安装上肢义肢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具体报销比例是:残疾人安装上肢义肢单价超过50元以上的部分,先由职工医保个人支付15%或城乡医保个人支付30%后按规定由基金支付。另外,《通知》还提出城乡医保将逐步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制度。
据悉,江门市2010年已在全省率先将残疾人安装下肢义肢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今年《通知》出台前,市政府、市人社局充分听取了市残联的意见后,又将受惠范围扩大到残疾人安装上肢义肢。而家庭病床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管理于2009年开展试点工作,家庭病床服务对康复周期长、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来说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措施。据悉,《通知》将实施家庭病床制度逐步扩大到城乡医保,将有更多的城乡残疾人居民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