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给麻糕店的“食用猪油”居然是在猪舍里炼制出来的,而炼油的原料则是猪下脚肉。目前,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炼制猪油的黑作坊老板丁某被武进检察院批捕。
猪舍里查获近1吨黑猪油
今年6月19日10时许,武进警方会同该区食安委等相关部门,来到位于武进区湟里镇后坊村委东鲁墅一非法炼制食用猪油的黑作坊进行联合检查。警方到现场后发现,该炼制食用猪油的黑作坊居然是在一个猪舍内,现场臭气熏天,蚊蝇乱飞。随即,警方在现场查获食用猪油成品950公斤,猪肉废弃物等加工原料150公斤。
经对被查获的150公斤猪肉进行鉴定,发现这些猪肉等物质属猪下脚肉,由于包含创伤性出血、淤血组织和不可食用的淋巴组织、腺体等,应作为工业用或销毁处理。而对查获的熬制好的猪油进行检测发现,其酸价项目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黑作坊主人为丁某夫妇。据丁某交代,从2010年7月份开始,他就开始了非法炼制食用猪油的勾当,原料是从武进嘉泽、湟里等地菜场上的小刀手那收的。每天早上去收,一般一元钱一斤。丁某说,一次能收200来斤,过年的时候,一天多的时候能收到五六百斤。丁某在其租住地搭了一口大铁锅用于熬油。丁某坦承,他的作坊内没有任何卫生消毒措施。
黑猪油进了麻糕店小吃店
据丁某交代,他一般一个月能熬制猪油500斤左右,春节前后20多天时间,能熬5000斤左右,一年下来能有一万多斤油,油渣有三四千斤。
熬出来的油卖给谁了?丁某交代说,他熬出来的油,用塑料桶灌装好,一桶100斤,主要是卖给湟里、夏溪等地农贸市场一些麻糕店和小吃店,还有少部分成色实在太差的就卖给了饲料厂。销售的价格每斤2.6-4.2元不等。
据警方查明,自2010年7月份以来,丁某将熬制出来的猪油低价销售给一些麻糕店小吃店,数量多达5000余斤,非法获利一万余元。
近日,丁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武进检察院批捕。
通讯员 牟维熙
现代快报记者 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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