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北京电影学院09级学生贡渤涵与清洁工王三明发生肢体冲突,王三明当场倒地,后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7个月后,该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立案。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将案卷退回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再次要求补充侦查。
据该案代理人付律师介绍,7月26日,海淀区检察院将案卷退回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此次要求补充侦查的理由是:证据不足,贡渤涵不构成犯罪。“录像显示,是贡渤涵先推搡王三明,引起争执,后王三明还手,中途被人拉开。”证实北京电影学院此前对事件为“互殴”的描述。
据了解,事件发生后,清洁工王三明的两次尸检结果均为心脏病,贡渤涵家属曾对王三明家人给予75万元的民事赔偿款。此前,贡渤涵于2012年1月6日被取保候审。
据《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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