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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公安厅发布通告称,从8月1日至10月31日,全省将开展为期三个月集中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在甘孜、阿坝及成都、雅安、凉山、眉山、德阳、绵阳、广元、高速公路等重点地区,重点严查无牌无证,无证驾驶,假牌套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非法拼装、改装机动车,制售使用机动车及驾驶人假牌假证以及其他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根据公安部近期下发的通知,省公安厅还在通告中就校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处罚作出明确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处5000元罚款;伪造、变造校车标牌的,处于5000元罚款。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处3000元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 卢学民 成都商报记者 王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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