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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550万到1850万
记者了解到,2009年,铁道部拟邀请张艺谋拍摄名为“和谐铁路”(后改名“中国铁路”)的宣传片,并通过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新时刻”)找到张艺谋。同年9月9日,张艺谋同意委托北京新时刻拍摄制作这部宣传片。
据参与该片拍摄的北京新时刻内部人士透露,拿到张艺谋亲笔授权后,北京新时刻于2009年10月与铁道部直属事业单位“铁道影视音像中心”签订《和谐铁路》宣传片委托摄制协议。
记者从铁道部内部人士获得的这份协议显示:宣传片拍摄制作的全部费用为1550万元,由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分别在创意方案、拍摄、后期制作三个节点付给北京新时刻;该片共分6个版本;北京新时刻委托张艺谋任导演,亲自完成拍摄创意文案、指导拍摄制作、完成编辑剪辑,并在片头署名“导演张艺谋”。
铁道部内部人士还透露,2010年,因宣传片制作期延长,需追加10分钟不同版本,北京新时刻遂与铁道影视音像中心签订了补充协议,追加投资300万元,总投资调高至1850万元。
因宣传片制作期延长,需追加10分钟不同版本,在1550万元基础上追加投资300万元,总投资调高至1850万元。
——铁道部内部人士
宣传片视频截图
税后劳务费达250万
张艺谋说,铁道部和他本人从未就该宣传片签订任何协议,亦无任何资金往来,北京新时刻作为“中介”与他本人签订了劳务合同。合同显示:张艺谋负责宣传片的创意及艺术风格,并作为总导演参加前后期制作;北京新时刻向张艺谋支付劳务费用100万元人民币(税后)。
2011年1月,因追加10分钟不同版本,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协议除标明“北京新时刻追加支付张艺谋150万元”外,还特别增加了“北京新时刻不得使用张艺谋的姓名、肖像进行任何商业宣传”的补充条款,但该条款与北京新时刻和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合同中“署名‘导演张艺谋’”的内容相悖。
张艺谋分两次收取250万元的酬劳是否缴税?税务部门开具的缴税单和相关信息显示:张艺谋前后两次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47.3万元和70.5万元。张艺谋告诉记者,他多次参加宣传片创意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但最终的交付完成片未经我审改便在高铁上播放,播放效果最多达到我最初构想的三分之一”。
“得知投资1850万元的宣传片是违规招标,我很惊讶,虽然我不知情也无法控制,但我必须反思,要对社会有一份责任。”张艺谋表示,国家如果对这笔违规资金作进一步处置,他将全面配合,接受监督。此前,其助理曾就此回应“导演提出不署名,只是出出主意”。
张艺谋(资料图片)
得知投资1850万元的宣传片是违规招标,我很惊讶,虽然我不知情也无法控制,但我必须反思,要对社会有一份责任。——张艺谋
国家审计署不久前公布的审计报告显示,铁道部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情况下,投资1850万元制作片头署名“导演张艺谋”的《中国铁路》宣传片,引发社会强烈关注。随着事件不断发酵,铁道部、张艺谋和宣传片的制作公司饱受质疑。近日记者对当事各方展开调查,揭开了“天价宣传片事件”内幕。
铁道部夫妻官员被查
“2011年,审计署曾就该片进行调查,我提供了所有合同证据。现在回想,估计与该片投资额流向有关。”张艺谋说。
那么,除张艺谋收取250万元酬劳和117.8万元税款外,其余1482.2万元的投资到底去向何处?据北京新时刻内部人士透露,除张艺谋的酬劳外,宣传片的实际制作费用(含税)也就六七百万元,剩余的700余万元有人拿了回扣。
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一位主管负责人透露,铁道部拍宣传片就是冲着张艺谋名气去的,不然不会付那么多钱。北京新时刻欺骗了铁道部,其与张艺谋所签合同和与铁道影视音像中心所签合同相悖,肯定做了很不光彩的事情,我们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谁拿了好处,铁道部会彻查!”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检方已查实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向北京新时刻先后转账3次,总金额为1400余万元,其余400余万元去向正在追查。今年7月上旬,曾任铁道部宣传处处长、现任铁道部文联副秘书长的陈宜涵进入检方视线。7月中旬,陈宜涵与其丈夫、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刘瑞扬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据媒体报道,调查人员在陈宜涵家中查获超过1000万元现金和至少9张房产证。同一天,调查人员在刘瑞扬办公室发现大量存折和购物卡。据《经济参考报》
除张艺谋的酬劳外,宣传片的实际制作费用(含税)也就六七百万元,剩余的700余万元有人拿了回扣。——制作公司内部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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