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拦路虎”频现,该如何对付?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31日11:02  深圳商报

   从2004年沙荷路项目策划到2007年标段正式动工的3年间,沙湾厦村内房屋疯“长”。拆迁面积从原来的三四万平方米猛增到十万平方米。业主提出的房屋建材费、装修费、经营损失、搬迁后租赁等各项补偿甚至超过了道路工程造价本身。

   深圳商报记者 秦兴梅 实习生 邵凡凡

   深圳商报7月16日《天价拆迁补偿成最大“拦路虎”》、7月18日《天价拆迁补偿困扰城市更新》连续报道我市十余项交通基础设施和众多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受拆迁补偿拖累,工程进度滞后甚至停工撤场,引发各界关注。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例,部分市民就报道中反映的问题,向深圳商报热线表达了他们的疑惑。记者连续多日追访了交通、规划、建筑工务、查违和基层拆迁办等部门。

   部分道路建设

   为何慢如“蜗牛”?

   龙岗区沙荷路市政工程,西起沙湾检查站前的布沙路,东至宝龙工业区宝荷路,全长17.08公里,为双向六车道的城市I级主干道,跨南湾、横岗、龙岗、龙城4个街道办,是与龙岗大道南侧平行的一条区域性干道,2005年2月开工后原定2006年12月竣工。但除了东段横岗牛始埔至宝荷路段2010年12月建成通车外,其余部分开工8年仍无进展。

   沙荷路工程如此拖沓的原因,龙岗区建筑工务局解释为:受征地拆迁及管线迁改等影响,原定规划无法实施,西段被迫改道。 深圳的道路规划设计是否存在项目策划周期过长、规划一改再改等问题?

   龙岗区建筑工务局回应称,道路走向由市规划国土委结合片区法定图则予以确定,建设单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按法定图则优化施工图设计。该局的“老大难”项目沙荷路、红棉路也遵循这一原则,其线位及红线宽度按规划要求报批,并在办理项目用地及规划报建审批手续后才开工实施。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解释称,市政道路作为城市规划的组成部分,在法定图则编制过程中,须开展现状调研报告。内容包括现状用地及建筑物的调查,除“图标”中规划了道路系统的布局、交叉口形式等综合交通的布局及用地规模,在“文本”中也逐一阐明了大型市政设施(包括市政道路)须占用的地下、地面及上空的控制范围及其保护要求。法定图则草案经初审同意后,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通过图则草案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媒体、网站等公开展示30天。随后的道路开工,需开展计划立项、工程设计、各项报批等工作,受项目的深度与难度不同,时间长短不一,部分项目开工前周期较长。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法定图则的规划设计虽力争既尊重现状又展望未来,但不可避免触及部分利益。比如龙岗沙荷路、红棉路,龙华民治大道、和平路等都是早期仅有4车道的“村路”,沿线缺少规划,“农民房”林立。改造既然是为了缓解跨经区域的交通拥堵,那就只能在原来的基础上再拓宽,沿线两侧临街房屋均须拆迁。部分村民面临异地安置,打破了宗族聚居的格局,给许多原住民的情感依赖带来冲击。这也是沙湾厦村部分村民反对修路的重要原因。

   沙荷路西段被迫改道后,设计部门另寻他途。新规划中约3.3公里路段受一级水源保护区影响要进行环评,部分路段涉及农田占用需报国务院批准,能否动工建设仍存变数。

   抢建抢种屡禁不绝

   应该如何管理?

   片区法定图则或道路施工图一经公示,红线范围内的房子和林木就如雨后春笋般“长”了出来。在采访中,无论是项目管理单位市交委、龙岗区工务局还是基层拆迁谈判的人士,对这种现象都表示出愤慨和无奈。以沙湾厦村为例,从2004年沙荷路项目策划到2007年标段正式动工的3年间,村内房屋疯“长”。拆迁面积从原来的三四万平方米猛增到十万平方米。业主提出的房屋建材费、装修费、经营损失、搬迁后租赁等各项补偿甚至超过了道路工程造价本身,也远远高于另行架设桥梁或开凿隧道的成本。

   工程建设和违法建筑抢建的冲突如何破解?深圳市查违办没有正面承诺,而是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两个法规里的条款抄了抄,发回给记者。内容一言蔽之:“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则回应称,《深圳市土地征用与回收条例》等多个法规均明确规定:在征地公告发布后或收回土地的书面决定送达后,不得就被征用土地进行下列行为:处分土地或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从事旨在增加补偿金额或提高安置标准种植和养殖等活动。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目前正在制定中的《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草案)再次明确:以征收提示公告后的5个工作日作为时点,确定规划国土、建设、户籍、产权登记、房屋租赁管理、抵押担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批、登记、评估补偿等范围。对于违法抢建及违法抢种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也补充了更严格的规定。

   对两部门的说法,不少市民提出:除了地上查、网上管,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号称拥有国内先进的“天眼”利器,通过卫星遥感查处违建,“天地并举让其无处遁形”。一草一木的变化卫星能观测,但查违部门似乎视而不见,一栋栋没有任何审批手续仍顺利竣工的微缩版“摩天大楼”在原特区外随处可见。2011年10月,深圳商报曝光福永白石厦村、桥头村、下十围村分别有二三十栋在建违建,松岗东风村也有10来栋违建正在日夜施工,粉尘、噪音弄得周边居民苦不堪言。其中政丰南路的一栋超高层违建的斜对面就是福永街道办,查违机构形同虚设。更有市民质疑:若非市民举报屡屡得不到纠正和查处,三四层的“农民房”怎么会“长”成十几层,最后变成拆迁户谈判的天价筹码?法规虽严厉,还需要强化和问责有关部门的执行力,才能真正落实“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道路征地和商业开发

   补偿标准能否统一?

   龙华办事处城市建设科的同志告诉记者,从接到项目任务工作函开始,该办会对道路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土地、房屋及附属物果树等进行全面测绘及查丈、取证工作,并作为该项目的评估时点,同时加大巡查力度。业主如采取抢建、抢种改变原来测量、清点数量的,一律不计入补偿范围。近年来,该办辖区内项目均未发生过测量、查丈后再抢建、抢种行为。但梅龙路共和段、和平路龙华段在该办辖区范围也碰到了“钉子户”,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同属拆迁,道路建设和城市更新的补偿标准相去甚远。

   作为道路建设的一线人员,他们深刻体会到:商业开发和“旧改”项目,因有开发商参与,补偿方式多样、操作灵活,可以尽量满足拆迁户要求。但政府基建项目的拆迁补偿,仍执行2007年《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进行评估,条例所制定的补偿标准与当下土地、房屋价值有较大差距。例如,住宅类房屋按区域、类型等综合评估一般为每平方米3000~5000元,封顶也就是每平方米6000~7000元。且不说城市更新中万科、佳兆业两巨头为争夺南园新村曝出1∶1.4的补偿标准,即使是普遍执行的1∶1的补偿标准也难以企及。目前,龙华片区商品房价格为每平方米13000~20000元。业主揣着补偿的钱两层楼有时换不了一套房,同时宅基地也没了。绝大部分拆迁户肯定会抵制,让道路建设举步维艰。2009年梅龙路在推进到共和段时,因为主车道上横亘的果山果树,而陷入2年的漫长谈判。此外,有4户人行道范围内的私宅,两户是今年安置了新的宅基地后才同意拆迁,另两户仍在“拉锯”中。

   龙华办事处表示,他们建议对现行条例作出调整,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拆迁补偿标准参考市场房价,方能有效减少拆迁阻力。

分享到:

 
  • 新闻武警部队司令等6人晋升上将
  • 体育奥运-体操男团中国夺冠摘奥运第9金
  • 娱乐《暮色4:破晓下》曝贝拉吸血鬼形象(图)
  • 财经庐山发改委擅改批文为山上建豪宅开绿灯
  • 科技ChinaJoy另一面:Showgirl不简单(图)
  • 博客赛场外萌萝莉(图) 西门庆小妾被打屁股
  • 读书晒工资:毛主席一天生活消费多少钱
  • 教育北大清华回应大幅扩招偏袒属地生源质疑
  • 育儿男子为防毒奶粉养5只羊供女儿喝鲜奶
  • 健康空调开得久PM2.5浓度高 人体器官潜能
  • 女性大赛前禁欲科学吗 杨丞琳装嫩土掉渣
  • 尚品龙虾:最好吃的硬壳海鲜 辣评奥运名流装
  • 星座12星座8月好运榜 啥星座是你克星
  • 收藏巨蟒偷恐龙蛋的化石 亿年牡蛎或含大珍珠
  • 神舟九号飞船发射升空
  • 穆巴拉克病重
  • 朝鲜将发射卫星
  • 印尼8.5级地震
  • 中菲舰船在黄岩岛对峙
  • 香港特首选举
  • 2012年全国两会
  • 中国工人苏丹遭劫持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