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钟言)以杨刚为首的23人黑社会团伙自昨天起在广州中院开庭,将连审5天。由于被告人数达23人,法官逐个询问、核对其身份资料就花费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公诉人也用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宣读起诉书。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至2006年间,杨刚伙同老乡等人在广州花都狮岭镇一带从事收取保护费等违法活动,期间,因与湖南籍人争抢收取保护费的地盘,杨刚被对方几十人持刀追砍,被砍几十刀,后因抢救及时得以保存性命,自此声名大振。其后,为进一步扩大势力,牟取非法利益,自2006年起,杨刚开始凭借其影响力,先后纠集、拉拢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共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杨刚给手下人员配发了刀具并分工,有人负责对工场、商人进行敲诈勒索,有人负责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有人负责诈骗等,有人充当打手。
2008年下半年,为牟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杨刚经营了一间装饰公司,从事水电安装等工程。其以公司为据点,指使王祖金等人在公司开设赌场、放高利贷,并给上述人员发放酬劳、安排部分人员食宿等。在杨刚的领导、指挥下,该团伙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敲诈勒索、诈骗、绑架、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殴打、驱赶追收货款的商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攫取经济利益,欺压、残害群众,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在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地区形成重大影响,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8项罪名、24项违法犯罪事实,主犯杨刚在庭上拒不认罪,一概以“不清楚”、“不知道”或是“起诉书所写内容与事实不符”来回应公诉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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