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7月30日凌晨2时许
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
事件:一辆捷达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双方随后发生肢体冲突。骑电动车男子逃离现场并报警。路过的记者与裕彤警务站民警一起将试图逃离的捷达车拦下。
□文/本报记者 尚燕华 董昌 实习生 赵汗青 图/本报首席记者 李青
昨日凌晨2时许,电闪雷鸣,省会下起瓢泼大雨。本报记者在拍摄雨中场景时,无意拍摄到一组3名男子和1名女子在一辆捷达车旁争吵并大打出手的照片。记者报警后,跟随出警的裕彤警务站民警一起沿街寻找可疑捷达车,最终在体育大街与方北路交叉口附近发现该捷达车。
就在民警示意捷达车靠边停车时,该车司机加大油门逃离。“一辆灰色捷达车沿体育大街向中山东路方向逃离,请求指挥中心支援。”裕彤警务站民警迅速向指挥中心汇报。
2时30分许,金马、石门、位同三个警务站民警接到指挥中心通知后,迅速上路进行堵截。
2时45分,在槐安东路与东二环交叉口,4辆警车将该灰色捷达车拦截。就在民警准备对车辆进行盘查时,捷达车上3名男子弃车逃走,依然挂着档的灰色捷达车撞在了裕彤警务站警车右后门上。追赶中民警将其中一名男子控制。随后,该男子和车上的女子被带到裕彤警务站。
昨日11时,在广安派出所,记者见到了被控制的吕某和安某。据办案民警胡建军介绍,捷达车上的3名男子和1名女子均为赵县人,来石做水果生意。昨日凌晨2时许,4人驾驶捷达车由西向东行至中山东路先天下商场附近时,一辆电动车突然从他们的右前方左转,躲闪不及的捷达车与电动车相撞。协商时,他们与骑电动车的马某发生肢体冲突。马某逃离现场并报警。马某离开现场后,捷达车上的3名男子又因其他琐事发生争执,并在省体育馆门口扭打在一起。凑巧,整个争执过程被本报记者拍下。
“此案属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并且双方当事人也已经初步达成了调解意向。同时,捷达车上的几位当事人在民警示意停车时,对驾车逃离现场的行为深感悔恨,因此他们决定不再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追究。”胡建军说,下一步他们就将此案移交给长安交警大队事故科,由交警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昨日13时许,长安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对捷达车当事人安某、吕某进行了近一个小时的批评教育后,捷达车车主安某同意赔偿马某1500元,并承担撞坏警车的维修费用300元。
14时许,双方当事人吕某与马某握手言和。“对不起,真不该对您动手,让您受委屈了。”吕某再次向马某道歉,“冲动是魔鬼,因为我们的一时冲动,造成了这么坏的社会影响,我们一定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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