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时报7月30日讯 30日,记者从济南市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7月31日起,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已办理正式退(离)休手续后需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同时注销个人账户的,可由提取人持规定的申报材料直接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据介绍,职工退(离)休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职工个人账户。退(离)休人员提取公积金时,可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本人及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继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之后,其他公积金开户银行也将在近期开展此项业务。
按照规定,办理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职工本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和《住房公积金退离休人员销户支款凭证》(一式五联)。退(离)休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或养老金证原件和复印(一式两份)件或单位批准其退(离)休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