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不同部委的消息源获悉,原定于6月底出台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下称《方案》)将推迟到今年10月底出台。国家发改委已经完成了《方案》初稿的起草工作,目前正在深入征求部级以上官员对《方案》的意见。
有关官员透露,目前的《方案》共涉及十大问题,主要包括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工资正常增长和最低工资标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收益分享制度、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以及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
税收和财政政策,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其中,“结构性减税”可以直接降低个人和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不过,参与发改委征求《方案》意见的学者表示,财税部门对“结构性减税”是“说得多,做得少”,减税对收入分配的实际作用并不会有多大。
考虑到个人所得税是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重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给中央的调研报告中建议,应根据纳税人的基本生活费用、婚姻状况、赡养人口数量、实际负担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扣除标准,并根据物价水平的变动,及时对其进行指数化调整。未来还应逐步确立以家庭为纳税申报主体,综合考虑家庭人口数量和支出情况合理确定个税扣除标准,进一步公平税负。
政府、企业、居民之间的分配悬殊,蕴藏着国民收入分配最大的不公。其中,又以财政用于民生的比例偏低最为突出。
有关部委的学者据此建议,要减少“三公”消费,在《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应明确限制行政支出的比例,要明确规定社保和民生支出的比例,并将行政开支和基本建设开支从民生支出中剔除出去。
社会保障可以起到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然而,全国人大调研发现,当前的社会保险覆盖面较窄、保障标准较低,这也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公,例如城乡之间、企业事业之间、职工和居民之间还存在着“双轨制”甚至是“多轨制”的情况。在不少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仅有机关事业人员退休金的三分之一至五分之一。
目前,多数部委均认为,财政应加大对社保民生的投入,以较大幅度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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