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一些商家在门前竖起“专用车位”、“请勿泊车”、“随意停车罚款”等等诸如此类的警示牌,或者干脆立起一把“铁锁”,禁止非本单位的车辆停放,这些“专用车位”大多出现在饭店、宾馆、商铺等地。明明是社会公共资源,却被这些商家当做了自留地,派人把守,禁止外人使用,这让许多找不到车位的司机感到生气又无奈。
众所周知,公共停车位是社会公共资源,根据法律规定,城市街道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绿化带等,都属于公共场地,任何人都不能私自设置停车位或是私占停车位。由此可见,那些“请勿泊车”等警示牌的设置都属个人行为。公共停车位不是谁想占有就可以占有,更不能成为私人的后花园,想怎么占有就怎么占有,“公位私用”的行为理应受到谴责。
事实上,公共停车位之所以会成为一些人的专用车位,说白了还是机动车辆保有量与停车位不足这一固有矛盾所造成的。有限的资源紧缺,所以大家就很在乎门前的“一亩三分地”,这也无非是为了自身的那些利益,图个自己方便,反正是公共资源,谁用都一样!特别是有些商家,所谓的“你不在此消费就没有停车位”的行为,首先保证的是自己人停车方便、“自己的顾客”停车方便!这是霸道又自私的行为。
笔者认为,在我市全力备战“七城联创”之际,针对个别商家或者单位私占车位的行为,不能置之不理,不能听之任之。希望相关部门大刀阔斧的整治这种乱象,对于某些屡教不改的商家,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必要的整治,还道路整洁畅通,让停车规范有序,让城市更文明、更和谐。本报评论员 国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