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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讯 吴云、张世民、记者张愉报道:刘某是留洋的医学博士,毕业后作为重点人才被南昌某医院聘用,并获得安家费48万元。工作期间,刘某涉嫌犯罪被判刑,医院与其就是否归还安家费产生矛盾。7月31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通报,已成功调解该案,刘某同意归还48万元安家费。
据悉,刘某从俄罗斯某大学医学博士毕业后,被南昌市某医院作为重点人才聘任为胸心外科主任。2009年2月23日,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医院一次性支付刘某安家费48万元,但刘某需在医院工作10年以上,如前5年离开,则应全额退回该笔费用。
工作期间,刘某因涉嫌犯罪被法院判刑8年。服刑期间,医院多次到监狱与刘某协商归还安家费,刘某始终拒绝归还。无奈之下,医院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院。法官在监狱开庭过程中向刘某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说服刘某同意自愿归还48万元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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