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2012年长沙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会议在宁乡召开。)
(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出席会议并讲话。)
(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剑飞出席会议。)
长沙晚报:长沙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会议召开 看星城3年巨变
红网长沙7月31日讯(记者 刘玉先)未来5年,在长沙市周边将“冒”出一批人口规模10万的小城市。
7月31日召开的2012年长沙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会议确定,下阶段长沙将重点建设一批中心镇和特色镇,并精心打造一批主城区和中心城镇的连接干线。当天,长沙市还下发了《关于加快中心镇(小城市)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出席会议并讲话。
着力打造5个小城市,5个中心镇
会上透露,根据人口规模、交通区位、产业基础、辐射作用等主要因素,将在长沙市着力打造暮云、大瑶、永安、灰汤、流沙河5个小城市,金井、沿溪、镇头、铜官、花明楼5个中心镇,开慧、乔口、沩山、莲花、大围山5个特色镇。
长沙计划用5年的时间,通过政府引导、体制创新、政策扶持等使上述小城市的人口规模达到10万以上,经济总量达到100亿元以上,财税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中心镇的人口规模达到5万以上,经济总量达到50亿元以上,财税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使之成为聚集生产要素、集中农村人口、集成城市功能的区域性经济社会中心。
同时,从沿江、沿边、沿路的乡镇中筛选一批,着力打造开慧、乔口、沩山、莲花、大围山等5个特色乡镇,积极探索旅游生态型、现代农业型等小城镇发展之路,形成“一乡一业、一镇一品”的示范效应。
实行城乡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
《意见》中指出,将在中心镇(小城市)逐步取消本镇农民进镇门槛,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实行城乡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
鼓励农村居民有序向城镇转移,凡在中心镇(小城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和生活来源的本镇农民、外来人员及其随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均可准予落户,且不得收取城镇增容费及其他类似费用。迁移落户到中心镇(小城市)的居民在劳动就业、子女就学、医疗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同等权利。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土地被征用且实行货币安置的转户居民,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障范畴;土地未被征用的,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范畴;自愿退出原宅基地,并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原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员,转为城镇居民后,其原有养老保险关系仍保留;在城镇就业或从事私营、个体经济活动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赋予小城市与县级政府基本相同的管理权限
《意见》还指出,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强镇扩权步伐。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委托、交办、延伸机构等方式和途径,赋予中心镇(小城市)与县级政府基本相同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根据中心镇(小城市)的人口规模、经济总量和管理任务,允许其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统筹安排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对于人口规模、经济总量、财政收入达到目标要求的中心镇(小城市),争取上级支持明确为副县级建制。
陈润儿说,长沙作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实验区的建设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了良好机遇,提供了广阔平台。破解城乡二元的体制瓶颈、政策制约和发展难题,都可以立足实验区的平台大胆试,利用实验区的优势放手干,真正做到没有政策变通政策、没有条件创造条件、没有优势形成优势。
现场还对2011年度长沙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十强十快”乡镇进行了表彰。
[稿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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