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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爆料,江苏省阜宁县政府被曝于2009年时以政府公文形式,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对61名缓刑期满人员进行安置入编。这61名人员重新被安排工作后,部分人不上班吃空饷,多人获安置后退休。
面对质疑,阜宁县政府抛出的政策依据,其实是不具备抗辩力的。阜宁县安置61名机关事业单位被判处缓刑期满后未安置人员入编,顶多是打了政策的擦边球。
但问题显然不止于此。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已经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既然有此上位法存在,上述政策空子也是不存在的。另外部分人不上班吃空饷,也已突破了基本的常识和规定。
而且,官员受贿,本就是法律与民意认知的底线,因之受刑责的官员居然可以再次入编,对于社会底线的撕裂可想而知。这一点,无疑比突破法律底线,更直接作用于人心,让人无法忍受。
朱昌俊
(湖北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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