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卫平)昨日下午,西安市长董军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安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2011年西安市完成文化产业增加值250.7亿元,文化产业占GDP6.49%,已成为支柱产业。
会议强调,鼓励自主创新和新兴业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优先支持新兴文化业态和原创产品,重点扶持区域性特色和优势文化产业,鼓励文化产业与科技、旅游、会展、文物保护利用相融合,积极促进文化资源融合发展;大力扶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文化街区建设,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产业市场体系;引导鼓励公众文化消费,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文化消费市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制定系列配套措施,使各项支持鼓励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科学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
会议还研究了《西安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实施方案(草案)》、《关于渭北工业区组织架构及运营模式的意见》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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