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蹭的新车。
车位上方就是摄像头,却没拍到“凶手”。陈珊珊 摄
家住南京市龙蟠中路凯悦天琴小区的董小姐今年7月13日才买了新车,为保证车辆安全,她很谨慎地将车停在既靠近摄像头又靠近保安岗亭的车位上,谁知没过几天,车身左后侧就出现大片刮伤,看上去像两车相擦造成的。董小姐要求物业查找肇事车辆,物业却表示车位上方的摄像头拍不到车位,没法查,距离车位不足5米的24小时保安岗位也表示没发现任何异常情况。与物业交涉无果后,董小姐拨打了本报投诉热线。
昨天下午,记者在凯悦天琴小区见到了董小姐的斯柯达新车。车很新,还没上牌,左后侧车灯下方有多处刮伤,目测像是两车相擦造成的。车辆停放的位置看起来很不错,正对着小区东门,正上方架着一部摄像头,5米开外是保安岗亭。董小姐说,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曾经指着摄像头信誓旦旦承诺“这个车位是全小区最安全的”,27日中午办完临时牌照,她将车开回小区,停放在此,仅过了两天,29日晚就发现被刮伤了,到现在物业都没给说法。
记者在康竹物业管理处看到了27日的停车录像,录像清晰显示,中午11时14分许,董小姐将白色斯柯达开进了小区,之后很快消失在镜头范围内。物业人员认可董小姐将车停在了摄像头下方的车位上,可惜的是,摄像头只拍摄正前方的小区东门,拍不到下方的车位。董小姐坚称物业公司曾极力保证车位的安全性,记者就此向康竹物业一位主管求证,对方未予回应。车位5米开外是小区的保安岗亭,物业公司称,27日中午至29日晚,岗亭换了三班保安,均未注意到有异常情况。
监控没拍到,保安也没看到,到哪去找肇事车辆?董小姐认为,物业公司既然收了费,就应当保证车辆安全,如果找不到肇事车辆,应由物业承担维修费。
物业公司主管却对记者说,董小姐没有按规定缴纳停车费,无权向物业索赔。该主管称,27日中午,董小姐家共在小区停了两辆车,但只交了一次钱,28至29日也未补交钱,所以双方并不存在车辆保管合同关系。对此,董小姐作了解释:“27日我要把车开到车管所办临牌,害怕车位被别人占了,就让表姐开车过来占一会,表姐的车进来时交了5块钱,中午我开车回来,表姐立即挪窝,我就没再交钱,但保安也没跟我们要。”董小姐称,小区临时停车是5元一次,自己不可能每天都去交钱。记者了解到,凯悦天琴小区的临时车位收费标准为半小时内不收钱,半小时以上5元一次。
董小姐认为,小区临时停车位收费随意、不规范是物业的责任,与自己无关,坚持要求物业承担赔偿。而物业抓住交费瑕疵拒不承担责任。双方已报警,目前仍未解决。
实习生 邱爽
扬子晚报记者 陈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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