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桂子振) 前晚,交警五大队指挥室接到了一位市民打来的举报电话,称在模范马路青石村路口,一辆宝马车爆胎了,司机下来后浑身酒气。“你们快点来,司机暂时还没走,我先盯着。”
指挥室当即联系交警前往,途中通过电话联系,这位热心市民还将司机的相貌、车型等一一告知。交警赶到现场,果然发现一辆宝马车停在路口,旁边还站着一位小伙子。交谈中,交警闻到了小伙子身上的酒气,于是询问对方是不是酒后开车。小伙没狡辩,当即承认自己确实喝了一点酒。经过检测,小伙已构成酒驾。准备进行处理时,让交警奇怪的是,小伙只能拿出驾驶证,却拿不出行驶证。
交警于是通过警务通输入该车牌号,发现这辆宝马竟然套牌,目前悬挂的牌号属于一辆面包车所有。“我借朋友的车,不太清楚。”小伙也傻了眼,连忙向交警解释。据了解,小伙因为酒后驾车将被罚款1000元,暂扣驾照半年并记12分。对于该车套牌的行为,交警部门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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