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甘“被替身” 俩悟空打官司
吴樾、王九胜在新版《西游记》中的造型。资料图片
青年演员吴樾
青年演员王九胜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张纪中版《西游记》孙悟空的扮演者之一王九胜,因不满扮演者吴樾在公开场合中将其称为替身,遂以吴樾侵犯名誉权为由,告上法院要求为其正名,并索要精神损失费10万元。
昨日上午,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未当庭宣判。
王九胜起诉吴樾误导观众
开庭前,王九胜和代理律师一起走进了法庭,他头戴一顶鸭舌帽,身穿蓝色T恤衫。
王九胜在诉状中称,2009年10月,他与新版《西游记》摄制组签订了《外聘演员协议书》,让他担任孙悟空(部分)的出演工作。
后因该电视剧拍摄进度需要,摄制组前后聘请了他和吴樾二人共同担任“孙悟空”的出演工作。虽然吴樾出演孙悟空的戏份较多,他出演的戏份较少,但其主演身份毋庸置疑。
而且在新版《西游记》的宣传海报中,他在主要演员排行榜中名列第五;在该剧片尾的演员表里也注明了“孙悟空——王九胜(部分)”。
可吴樾在接受媒体采访、录制娱乐节目等公开场合,多次将其主演身份称为“替身”。
庭审中,法庭播放了原告提供的吴樾接受采访的视频。
吴樾对着镜头说:“……我的替身是最多的……打戏的小黄,文戏的九胜……我在这里非常感谢他们。”
王九胜认为,吴樾不仅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还对观众造成了误导,遂告上法院,要求吴樾公开致歉,为他扮演者的身份正名,并赔偿其精神损失10万元。
吴樾方称对原告身份不知情
吴樾未到庭参加庭审,其代理律师称,被告不存在侵权行为,不应承担责任。吴樾在公开场合接受采访的言辞中,充满了感激,并且原告的名誉没有被损害的事实发生,其社会评价也没有降低。
“2009年,吴樾就与制片方签订了合同,对是否有其他演员签约并不知情,只知道剧组的三位主演均有替身,他只能服从剧组安排。”吴樾的代理律师说,在拍摄完成后,剧组提供的宣传材料没有提到原告的演出情况,也不知道剧组给予原告的身份,因此,吴樾并不知道原告是替身还是演员。
另外,代理人还说,吴樾是公认的主演,没有必要为抬高自己去贬低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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