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记者昨从武汉市第六次环保大会上获悉,武汉拟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以及推进受污染土壤修复工作。
昨日,武汉市第六次环境保护大会上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武汉将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未经评估和修复治理的污染场地不得进行土地流转和开放利用。
武汉市副市长秦军在会上要求,相关部门要组织对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或遗弃后污染场地开展摸底调查,切实防范铅酸蓄电池等行业重金属排放对群众健康的损害,加快推进硚口古田、汉阳赫山等重点区域土壤修复工作,积极推进紫霞观、岱家山、北洋桥等简易垃圾填埋场封场后的调查、评估、治理及开发。
为切实强化环境管理,要研究制定环保“区域限批”意见,对不符合环保法规、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和生态功能区要求,达不到污染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不予批建、不予批地、不支持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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