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 通讯员 王勇 鄢祖海 余洋)自今年起,武汉市财政将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资金用于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且以不低于地方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幅逐年增长。
记者昨从武汉市第六次环保大会上获悉,为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武汉市将从今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资金用于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建设较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尽快在化工新区等环境敏感区域设立专职的环保监管机构,在3至5年内,使市、区两级环保机构和人员编制不低于全国同类城市(区)的平均水平。
此外,武汉市级财政每年还将安排1亿元资金,作为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由武汉市财政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共同制定。各区政府相应设立专项资金。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定并完善污水垃圾处理与财政拨付挂钩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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