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记者从省煤炭工业厅获悉,太原市于8月1日起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全市煤矿安全大检查。检查过程中,对查处的一般问题立即责令整改,较大问题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立即停工停产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挂牌督办,跟踪解决。
本报讯 (记者兰虹)7月31日,记者从省煤炭工业厅获悉,太原市于8月1日起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全市煤矿安全大检查。
此次安全大检查分设三个检查小组,检查的内容主要有:持证改造、建设矿井是否能按批准的年度采掘计划组织生产、按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有无在未批准区域擅自组织生产、建设行为;生产、建设矿井是否严格执行瓦斯防治“十条禁令”、“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等煤矿安全相关规定;停工停产矿井是否私自组织生产、建设;雨季防洪防汛机构、组织、物资储备、预案等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防洪防汛隐患等。
检查过程中,对查处的一般问题立即责令整改,较大问题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立即停工停产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挂牌督办,跟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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