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谭大跃 通讯员 李欣怡 张婷 叶小云)昨天上午,盐田区人民法院开始对被告人曾国伟、陈喜生、陈国权等27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7名被告人分别涉嫌犯罪的罪名共计9个,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容留卖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等。
昨天上午9时, 27名犯罪嫌疑人被法警一一押入盐田法院法庭。记者注意到,由于被告人众多,光是法官核对身份这一程序就花了20多分钟。盐田法院有关人士表示,该案庭审时间预计持续5天。
公诉机关指控称:自2005年起,被告人曾国伟纠集一批社会人员,长期盘踞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圳美村、玉律村、塘尾村及周边地区,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开设赌档、摆“老虎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控制了上述地区的地下赌档市场、部分黑网吧市场、煤气市场、废品收购市场,逐步形成人数众多、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被告人曾国伟及其骨干成员的组织、领导下,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为后盾,通过开设地下赌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和垄断当地废品收购、开设“黑网吧”、“黑煤气”,经营“南庄慢摇吧”等手段,获取了大量经济利益,获取的经济利益用于购置供组织使用的车辆,购置供违法犯罪活动使用的刀具和枪支弹药,给组织成员发放工资或租赁房屋,为受伤的组织成员承担医治费用、善后费和抚恤费等。
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影响广泛,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系全市“三打”重点案件。盐田法院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协调会,制定了周密的庭审预案,各部门协调配合,分工合作,以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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