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7月30日,河南省高院在媒体公布了100个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名单,并对他们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从乘坐飞机、买房、旅游等9方面对其消费行为进行限制。
河南省高院的限制高消费令,明确禁止被公布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以单位财产实施以下高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河南省高院在限制高消费令中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将受到法律制裁。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对100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自本令发布之日起至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止。
河南省高院公布了全省各中院举报电话,希望社会各界予以协助监督,如发现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有违反本令行为的,请立即向法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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