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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开始,《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就正式实施了。本报昨天起已经开通物业问题热线88197671,如果您所在的小区物业费因此发生调整,或者物业公布一些新的收费规定,欢迎拨打88197671跟我们说说。记者 陈晶李世武
从昨日市民来电情况看,受前期物业合同没有结束期限、后聘的物业合同还不到期以及不少居民、物业工作人员对星级服务内容不熟悉等因素影响,多数小区今天还不能立即按照新规开展星级服务收费。
【居民求助】
前期物业合同无结束期限
啥时执行新规是个未知数
昨天上午10点,本报的热线电话响了起来,家住东部某小区的赵大哥告诉记者,因为和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他们小区今天还不能享受新通过的物业收费管理新规。
赵大哥是三年前入住小区的,从入住开始就是由现在的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交房时被要求签一个物业管理合同,不签就不给交房。昨天,小区业主听说新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就要实施了,于是商议集体和物业协商签订新合同。但到相关部门查询后才发现,之前物业公司和业主签的合同并不因为新法的实施而失效,相反,前期物业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内一直有效。原合同有效,业主们就不能按照新规的要求,让物业公司根据服务星级标准来收费。
赵大哥告诉记者,当初签的合同根本就没有规定合同什么时间停止。这就意味着除非小区成立业委会,终止物业的前期合同,否则单个业主是无法单独和物业更改合同的。
【部门回应】
征集到2/3业主签名,
也能终止前期合同
记者通过查询了解到,《前期物业合同》是指在小区建成过程中和建成后,开发商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有时也由业主自行签订,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截止到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难道这纸合同真的会成为小区享受新规的阻碍?对此,天桥区房管局物业科王海科长肯定地说,“没有业委会,的确很难执行新规。”
王海科长表示,前期他们刚刚参加了新规定的学习班,也曾经对此进行过讨论,“之所以要出新规定,就是要越来越规范,同时也促进小区越来越民主,管理越来越现代化。业委会是小区民主管理的一个重要标志,鼓励更多的小区成立业委会也是新规的一个重要目地。”
针对赵大哥等人面临的困境,王科长建议,他们应该团结起来,尽快在当地办事处和居委会的帮助下,成立小区业委会。“当然,他也可以征集到2/3的业主签名,和物业终止前期合同,然后按照新规签合同。”
【业主担忧】
就算物业同意星级收费
谁来考核物业也是问题
在昨天记者接到的咨询电话中,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由谁来监管也是居民们关心的问题。有的业主在看完《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后就坦言,规定很好,但监管成问题,实施后可能会留下很多后遗症,“如果物业服务达不到规定的星级,业主根本无法监督,新条例也没有规定明确的办法,我们只能拒交物业费,时间长了肯定会起矛盾。”
对此,王海科长表示,他们曾经做过专门讨论,同样认为业主委员会是最合适的监督方。“单个业主不可能随时进行监督,他们可以将自己的感受告知业委会,由业委会代表大家向房管部门投诉或者函告物业公司,维护自己的权利。”
王科长还告诉记者,房管部门会对居民的每一次投诉进行记录,如果某个物业被投诉次数达到一定数量,工作人员将会对该物业工作进行审核,若达不到和业主规定的服务等级,将会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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