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吴志刚
7月30日,淮安国资委对3名拟任科级干部进行任职公示,并同步公示其财产。这是该市7月10日下发《关于同步公示拟提拔干部财产的暂行办法》后,首批官员进行财产申报。根据《暂行办法》,淮安市拟提拔干部财产公示于今日起正式施行。
淮安市国资委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昨日告诉早报记者,这次进行任职公示的包括2名科级干部,1名主任科员,任职信息已经张贴在单位了,包括他们的财产信息。该工作人员介绍,3名干部公示的财产信息都是以房产为主,“看上去都没什么问题”,普遍是一套房子,有的父母或子女还有一套。“除了房产,其它信息很少,他们都没有投资、债务这类情况。”
据了解,淮安市要求的财产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干部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车辆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在金融机构存款情况,债务情况。对上述五种财产类型之外的其他财产,《暂行办法》设定了“其他需要说明的财产情况”的“兜底条款”。
根据《暂行办法》要求,淮安市国资委在完成科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有关程序后,要求拟任人员对照文件详细填报《财产申报公示表》。市国资委纪检组与组织人事处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目前,淮安市国资委3名拟任科级干部的财产公示已经在单位内部张贴。不过,早报记者在淮安市纪委、淮安市委组织部、淮安市国资委等官方网站上,并没有找到相关信息。淮安市纪委相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该市干部财产申报在当前仅限于“内部公示”,待经验成熟后,可能会面向社会公开。
公示的五大事项
一、拟提拔干部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情况,包括拥有住宅和非住宅的所在位置、建筑面积和房产性质等。规定特别强调,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注册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时间、名称和投资总额也在必须公示之列。
二、车辆情况,包括购置时间和价格等。
三、投资情况,包括投资或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基金等金融理财产品本金或市值、账户余额,和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注册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时间、名称和投资总额等。
四、存款情况,包括在各类金融机构的存款总额(含外币)。
五、债务情况,包括在各类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向其他组织和个人借款总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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