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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隽鑫 黄绍柏
本报讯(通讯员谈隽鑫 黄绍柏)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北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经办中心(现北海市保险事业局)工作人员黎霞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一案,日前在该区法院开庭审理。
经查,2003年至2004年,黎霞在北海市社保基金经办中心从事社会养老保险金拨付工作期间,与该中心副主任黄敏(已判刑)串通,滥用职权,不经审批程序,虚设并不存在的39人为参保人员,共发放退休金53万余元。其中,被告人黎霞侵吞虚设的21人所谓的退休金共35万余元。
此外,黎霞与黄敏未经审批程序,将不符合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无业人员梁某等41人录入社保基金经办中心资料库,享受社保待遇,办理退休手续。2003年至2011年10月,北海市社保基金经办中心共向梁某等41人发放退休金330万余元。其间,黎霞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梁某等7人贿赂15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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