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打造透明红十字会
中国政府网昨日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义,并提出要着力推进红十字事业改革创新,积极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大力加强红十字会的组织和队伍建设,不断优化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切实加强对红十字事业的领导和支持。
意见提出,应积极推进红十字会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公开透明是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保证,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公开透明的重要手段。各级红十字会要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做到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捐赠信息公开透明,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意见要求全面建立综合性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综合性监督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红十字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红十字会的监察、审计。红十字会要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绩效考评和问责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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