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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叶平生 通讯员岳佳综)从今天起,外来流动人员在广东再不用缴治安联防费。记者昨天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为落实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十件民生实事”,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取消流动人员治安联防费。面向其他对象征收的治安联防费仍按《广东省群众治安联防组织的规定》执行。
据悉,按照上一年度该项收费征收金额测算,此项新政实施后,预计可减轻流动人员负担约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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