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返还路费 并增加中文标识
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田青)如果路牌上只有“英文+数字”,而没有中文标识,你能分出来这条路是从哪儿到哪儿吗?广州律师张扬称因为华快高速的标识牌指示不清,导致他开车时走错路,于是状告华南快速干线运营方广州华南路桥实业有限公司,要求其返还通行费31元。昨日,该案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因调解未果,此案将改日宣判。
原告:高速路应有中文标识
今年4月6日,张扬驾车从海珠区新洲站入口上华南快速干线,由于标识牌指示不清,大多是用英文字母加阿拉伯数字表示路段,目的地和方向的指示均没有很好地用中文完整地表示,导致他走错出口。
昨日开庭时,张扬向法院出示了环城高速、内环路等道路上的指示牌图片,上述道路的指示牌除了“英文+数字”标识外,均标注有中文。张扬另外拿出华南快速干线的照片表示,即便是在华南快速干线上,有的指示牌也有中文标志,而有的指示牌如“广清高速”路标只有编号标识。
张扬认为,合理的道路指示牌除了国家统一的“英文+数字”组合命名高速公路名称外,还应有中文标识,另外各个出口也应明确指明目的地的方向。
华快:没有必须设置的要求
华南路桥公司认为,2007年7月3日,交通部颁布实施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编号规则,明确要求高速公路应当由字母标识符号和阿拉伯数字组成。
根据相关规定,指示牌如果使用“英文+数字”再加中文标识设置,是要求设置在国家高速公路的起点以及沿线,其他的路段没有必须设置中文标识的要求,而且在每个出口或方向设置添加中文标识的指示牌也不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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