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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山东8月1日电(记者 贾富彬 通讯员 陈庆新)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闫二妮等14人作出批捕决定。
现已查明:自2012年2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闫二妮等人发现运河古城建设工期紧,任务重,工人忙于建设,对工地的物资疏于管理,见有机可乘,便纠集多人,交叉结伙多次于夜间窜至台儿庄古城建设工地盗窃了大量钢筋、钢管、金属十字扣等施工物资,严重影响了古城建设进度。2012年6月4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闫二妮等人结伙窜至台儿庄区古城建设的施工工地,准备再次行窃时被当场抓获。
案发后,检察院侦监科在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引导侦查,就案件的侦查方向、证据搜集固定,加大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建议,促进了案件的快速侦破,为抓捕在逃犯罪嫌疑人赢得了宝贵时间。案件提捕后,科里专门指派业务骨干审查案卷,办案人员放弃休息日,加班阅卷,审查案件证据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在案卷提捕的第三天,就对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另对在办案中发现漏捕在逃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了追捕。同时,结合办案,对古城建设工地在物资管理,及安保管理特别是加强夜间治安巡查方面存在的的漏洞,通过我院在古城设立的“古城预防检察检察室”向有关建设单位提出了建议,均被采纳。此案的快速办理,严厉打击了危害古城建设犯罪活动,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维了护古城建设秩序,为运河古城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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