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国证券期货市场首部诚信监管规章9月1号起实行,市场主体可申请查询相关机构诚信档案,主板、创业板发审委等委员、专家遴选中,有失信记录者将被“一票否决”。
中广网北京8月1日消息(记者王浩)历经一个多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后,中国证监会昨天正式发布《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从9月1日起实行。这是我国资本市场第一部专门的诚信监管规章,也是证监会强化市场行为诚信约束的重要探索。证监会表示,要让让违法失信者成本提高、付出代价。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当前资本市场行情低迷,有的说是缺乏资金,有的说是缺乏信心,但他认为,“诚信”也是当前资本市场中所缺乏的重要元素。
而新出台的《诚信监管办法》,是我国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一部基础性法律制度。其核心和亮点在于,正式把“诚信”纳入到监督管理的范畴。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督管理办法”首先是建立诚信档案制度,目前证监会已经建立了全国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让市场参与主体的违法失信行为无处藏身。
其次,推出了诚信信息查询制度。《办法》实行后,市场主体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本人聘请,或者提供服务的有关机构及其人员诚信信息。对于诚信信息的时效期限,《办法》规定:一般违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为5年,因为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处罚类信息的效力期限为10年。超过效力期限的不再通过诚信档案公布和接受对外查询。
此外,还将配套一系列的违法失信惩戒制度,比如:在今后的业务创新和试点选定中,对有违法失信记录的市场主体将暂缓安排;在主板、创业板发审委、并购重组委等委员、专家的遴选中,对有失信记录的将实施“一票否决”,让违法失信者成本提高、付出代价。同时,《办法》还设立了正向激励机制,对于那些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在业务创新和试点方面,监管机构将给予鼓励和倾斜。
需要重点提到的是,《办法》还建立了针对特定主体的诚信约束制度。为了加大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相关重组方履行分红、资产重组等公开承诺的督促、约束力度,《办法》明确将上市公司相关公开承诺的履行情况纳入到诚信档案中,并定期对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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