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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马鞍山日报报道,日前,市示范园区正式下发通知,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从2012年起,凡具有本区户口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园区给予的高龄补贴。此举实现了老年人社会福利由低水平救助向高标准保障的突破。
据了解,园区高龄老人补贴的发放标准,实行分类分档发放。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按4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按200元、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按80元。补贴发放标准随着老年人年龄段按年份调整,并随着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适时进行调整。示范园区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具备以下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在名称上,由示范园区出台政策文件明确为高龄补贴;二是在范围上,将8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人统一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在发放方式上,实行按月发放。(吴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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