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记者赵锡臣、张鸥)“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已于近日获得国务院批复,该保税区为河北省设立的首个综合保税区。
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曹妃甸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国函【2012】90号),曹妃甸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4.59平方公里,其功能和有关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保税区是目前国内政策最优惠,功能最健全,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境外货物入区免税,适合开展加工、物流、检测、维修等外贸业务的境内关外的政策高地。按照2005年6月国务院作出的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洋山保税港区可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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